长春市365即时比分关于印发《绿园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码:22010600060300120180017  文件文名:长绿府发〔2018〕29号  生成日期:2018-05-23

 

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住建局、市容局、农业局、环保分局:

  现将《绿园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18年5月4日


绿园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暨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按照《长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挂牌督办要求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方案》(长水治办〔2017〕3号)要求,加快推进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压实绿园区属地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治目标

  2018年底,基本消除18处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各水体水质持续改善;2020年以后,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二、防治原则

  (一)属地为主的原则。属地是本辖区范围内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镇(街、开发区)、村(社区)各级河长作用,做好各类水污染源排查、巡查、防治与监管等工作。

  (二)条块结合的原则。镇(街、开发区)、村(社区)各级河长对发现的水污染问题,要主动牵头“吹哨”,区河长办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据部门职能,积极前往“报到”,及时认领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起农业、环保、住建、环卫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三)管治保并进的原则。区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推进全区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各项工程建设,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当前全区黑臭水体“治”的有利时机,主动参与到水中“治”,同步开展岸上“管、治、保”,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做到水岸同治,避免二次污染,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

  (四)突出重点的原则。2018年底,18处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是当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快解决影响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问题,及时完成工程治理范围外各类污染源防治任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防治范围及内容

  串湖流域、新凯河流域、镜水河流域、西湖流域。

  (一)水污染治理的主要内容

  1.水中:解决底泥淤积及水面漂浮物等水体内源污染问题;解决生态系统恢复问题;解决行洪断面不足等水安全问题。
   

  2.岸上:解决生活、工企等吐口污水直排及溢流污染问题;解决垃圾随雨水污染河道问题;解决畜禽养殖、作坊、旱厕等各类集中污染源散排问题。

  (二)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的责任分工

  1.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红线范围内)
  

  (1)水中治:负责底泥清淤、河面漂浮物清理、水利防洪、水生态修复及蓄水。
   

  (2)岸上治:负责截污纳管、溢流调蓄、补水、水质提升湿地、新扩建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智慧水务。
   

  治理工期:2016年?2020年
   

  责任主体:

  市建委工程指挥部负责15处黑臭水体:雁鸣湖(四间南路以北一亚泰北街以西)、新月公园(基隆街公路桥一西环城路)、杨家公园(青林路以北一基隆公路桥以南)、珍珠溪公园(新竹路以北一青林路以南)、天嘉公园(西安大路以北一新竹路以南)、长春公园(皓月大路以北一西安大路以南)、翟家明沟(四季青范西水库以北一四间南路以南)、绿园明沟(西环城路一翟家明沟)、四季青范西水库(隆都翡翠湾2期一隆都翡翠湾1期)、和平公园(西环城路以东一洛阳街以西)、锦江公园(和平大街以东一春城大街以西)、同心湖(南阳路以南一自立西街以西)、雷家沟(绿园区段,花园大街西侧一西四环东侧)、西新水库(绿园区部分)、镜水河流域(高家窝堡水塘一伊通河入河口)。

  市水利局工程指挥部负责1个水体:新凯河水体(西小良山西侧一山咀子村东侧)。

  绿园区工程指挥部负责2个水体:双龙沟(桑家窝堡水库一新凯河)、林园公园(208医院北侧一西延小区以西)。

  2.属地防治(“管、治、保”)
   

  镇、街、开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部流域及水体汇水区。
   

  (1)水中治:对于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流域及水体,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做好清理河面垃圾等日常维护。对于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红线范围以外的流域及水体,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清理河面垃圾,对于水质不达标的,组织采取底泥清淤、河面漂浮物清理、水利防洪、水生态修复及蓄水等措施,确保长制久清。
   

  (2)岸上治:负责点源、面源等各类污染源排查,制定防治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负责河道吐口日常巡查监管;负责垃圾清运及监管;负责对畜禽养殖、农村作坊、岸边旱厕、工业企业等各类集中污染源日常监管及上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关停。负责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工作方式:关于污染源的排查内容、排查方式、排查要求、污染防治等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主城区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17〕 24号)文件要求执行。
   

  防治时限:长期
   

  责任主体:

  合心镇负责辖区内新凯河、双龙沟2个水体。
   

  西新镇负责辖区内新凯河、双龙沟、西新水库(民丰沟)、雷家沟4个水体。
   

  城西镇负责辖区内双龙沟、翟家明沟、雁鸣湖、镜水河4个水体。
   

  绿园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镜水河(高家水库)1个水体。

  同心街道负责辖区内同心湖、雷家沟2个水体。
   

  林园街道负责辖区内四季青范西水库、翟家明沟、绿园明沟、天嘉公园4个水体。
   

  正阳街道负责辖区内和平公园1个水体。
   

  普阳街道负责辖区内长春公园1个水体。
   

  青年路街道负责辖区内珍珠溪公园、杨家公园、新月公园3个水体。
   

   区园林处负责锦江公园、林园公园2个水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加快推进全区伊通河综合治理各项工程建设,统筹做好18处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实现长制久清目标。区河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考核作用,有效指导属地河长办开展水污染防治“管、治、保”工作。镇、街河长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依托河长办,成立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1名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建立领导重视、推进有力、落实到位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

  镇、街河长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依据《绿园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暨黑臭水体整治责任分工管理手册》,认领辖区内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水中“治”和岸上“管、保”的责任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村(社区)、及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保障机制,做到层层有目标、事事有人抓、责任有人担。   

  (三)加快推进解决影响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问题

  区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完成全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剩余工程建设,确保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时限完成治理。各镇、街、开发区要坚决落实解决妨碍工程进展问题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问责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全区伊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区河长办将各镇、街、开发区是否落实属地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纳入考核,督考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久拖不动、进展缓慢,影响全区黑臭水体整治总体目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