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的工作部署,按照市软办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效能提升工程和领导干部包保重点企业工作,决定在全区开展软环境建设“问题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为主线,着眼服务绿园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把制约发展的矛盾症结找出来,把影响市场活力的问题差距摆进去,把市场主体、投资者和群众的诉求愿望回应到位,以软环境大整治促进硬实力大改善,努力在全区实现“服务大提升、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的目标,营造“便民、利企、增效”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紧盯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本着“全面查摆,突出整治”的原则,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列出清单,挂账整改;对顶风违纪、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实现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根本改观。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整治和提升: (一)行政审批方面:集中整治审批周期过长、中介服务过多、交易成本过高等问题,努力做到厘清事项、并联管理、简化流程,实现审批效能的大提升。 (二)权利下放方面:集中整治下放权力“含金量”不高、“明放实不放”、放权不配套不联动和基层接不住等问题,做到大放权、真放权、放到位,实现政务服务质量的大提升。 (三)政策落地方面:集中整治政策措施不接地气、效能不佳,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配套保障机制不够、公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切实提高政策推出质量,创新推送方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实现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大提升。 (四)市场准入方面:集中整治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不够、准入不准营、“旋转门”、“弹簧门”、“玻璃门”等问题,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对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利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实现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大提升。 (五)执法检查方面:集中整治监管缺失、检查任性、执法不公,滥用自由裁量权,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广泛实行联合检查、一次性告知等方式,推进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实现监管水平的大提升。 (六)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政府规则意识不高、契约精神不强、决策办事随意,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政策变规划,招商项目落地后承诺兑现不了或难以兑现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实行政府失信问责,严肃惩戒失信企业,实现诚信建设水平的大提升。 (七)机关作风方面: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怠政,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重新梳理各窗口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行一个厅、一张网、一枚章、一个窗口模式,强化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引导工作人员精通业务、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实现办事效率的大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环节(2018年4月中旬)。召开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全面部署,迅速掀起工作热潮。 (二)查摆整改环节(2018年4月-5月)。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对本地、本部门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容易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强化调度,全力解决。 (三)督办查处环节(2018年6月-7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软办)将对问题查摆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部署、不落实、走过场的,对发现的问题不整治、不解决、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区软环境办公室将集中查处,严肃问责。 (四)建章立制环节(2018年8月一9月)。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注重探索实践推进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举一反三,固化成果,建章立制,形成目标更高、力度更大、举措更实、成效更好的软环境建设成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全面提升。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次专项行动是全市统一部署的。既是推动美丽幸福新绿园建设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撬动各领域“只跑一次”改革的有效举措,更是向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庄严承诺。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摆在突出位置,以更解放的思想、更开明的观念、更管用的举措,打好问题大整治、服务大提升攻坚战。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敢于担当,亲力亲为。要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倒逼问题整治,务求工作实效。 (三)注重结合,体现特色。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结合的文章,在每个环节上体现特色,在破解具体问题上拿出实招,真正做到查得深、督得实、建得准,切实让专项行动亮点频现、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树立导向。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与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紧密结合,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督查,做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在全区树立严抓督查、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平面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问题大整治、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抓软治软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各镇街、开发区及各部门要于4月底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等)上报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并及时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第一时间报送到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长春市绿园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