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的建议 代表姓名:王 彬 代 表 团:春 城 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文化市场建设已初具规模,运行状况基本良好,为丰富我区居民文化生活做出了贡献。但结合目前管理现状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其中,文化市场管理缺少“技术监管”,便是制约监管水平的主要原因。以我区为例:我区现有网吧83家,在日常经营中,部分经营者为利益驱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时有发生,其躲避检查手段不断翻新,为执法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分析: 违规经营网吧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经过近几年持续的规范管理,经营者已不敢明目张胆的接纳未成年人(小学生),而是转向选取年龄段相仿的未成年人(15岁以上18岁以下)。日常检查中,以往采取个别抽查,目测判断方法,不能及时有效的对上网人员进行全面了解和排查。如果采取对上网人员进行逐一检查方式,即消耗时间,又使工作效率低下,检查方式的落后,使执法工作较易出现纰漏; 2、为躲避检查,经营者往往会选取一定时间段,如:晚上17:00至早上8:00期间接纳未成年人,错开执法人员上班时间,达到规避检查目的; 3、有的经营者将未成年人集中在二楼或疏散通道等便于逃脱的位置上网,一旦发现执法人员进入场所,经营者第一时间组织未成年人集体逃脱。 具体建议: 要加大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以及资金的投入。在网吧入口及重点部位统一安装监控摄像头,将网吧视频监管做为网吧准入门槛严加管理,实行24小时动态执法,彻底解决执法漏洞。 对区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针对社会文化多元化、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以及新兴媒体快速兴起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在省、市文广新局及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关心支持下,绿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学习借鉴全省先进的执法经验,以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中心建设,不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向宽领域推进、向新媒体延伸、向文化安全用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监管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以“吉林省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为依托,长春市绿园区网吧安装率达到100%,在线率保持在90%以上。自“平台”建立以来,网吧不良信息触发警报176条,禁止游戏站点129次,禁止不良游戏143次,屏蔽不良信息1890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0余次,查处案件3起,发挥了传统执法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 一、应对信息化挑战,科技执法势在必行 当前,文化市场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向高技术化方向发展,违法经营隐蔽性增强,手段不断翻新,给我们履行“文化卫士”职责、维护文化信息安全带来了严峻考验。从日常检查工作的情况看,执法力量在不断加强,但各区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装备差、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我们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动力,克服等靠依赖思想,认清肩负的责任,以强化日常监管为重要保障,大密度地组织联合检查、集中整治,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但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传统人力执法的局限性、大市场与小队伍的矛盾愈发显得突出,导致一些违法线索、违规现象不能实时监控、及时查处,监管不到位、难到位,使文化安全存在漏洞。 绿园区文体局班子高度重视科技执法工作,始终认为构建执法监管科技防线,是解决技术设备匮乏、监管手段单一的有效途径。组建以来,绿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优从强化科技执法意识入手,邀请专家讲解现代科技在执法领域的应用,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化执法培训学习,提升了科技素养。随着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展,我们在积极利用网络监管平台的同时,建设绿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门户网站(网址:http://site.conac.cn/www/091510534/60032734/index.html),大力推广应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执法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在探索创新“五个结合”(市场监管与市场培育结合、执法查处与法制培训结合、综合执法与制度规范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传统执法与科技执法结合)综合执法新模式的过程中,把推动科技执法与传统执法结合作为提升执法效能的重点,在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执法监管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二、人防技防互补,努力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 “监管平台”运行以来,借助技术手段,我们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实施实时监管和远程监控,较好地弥补了人力执法的不足,文化市场执法监管上了新台阶。一是积极整合有关功能。按照注重实效、便于管理的要求,我们积极整合已有执法办公系统、网络监管中心、执法大队门户网站、12318在线举报等功能,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落实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人防技防互补、网上网下结合,较好地推动了工作开展。二是逐步实现分类管理。监管中心主要包括视频会议、网上内容监控、执法办公、应急指挥、信息宣传等几大系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可随时随地对网吧、游艺经营场所、网上不良信息等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实现移动执法;与现有执法办公系统同步,可加强执法信息管理、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等,实现移动网上办公;对违规单位网上公告,实现政务公开。通过分类管理,重点文化经营单位逐步纳入技术监管范围,将极大地提升执法效能。 三、与新平台数据对接,加强网络办案能力 “监管平台”构筑了科技执法高地,信息技术为文化执法安上了“千里眼”、“顺风耳”。下一步,我们将会与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审批与文化执法”平台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平台”,这两个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新平台涉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审批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两大模块,经营单位管理模块可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4大类的13小类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实时掌握经营单位处罚信息。执法办案管理模块内嵌执法文书模板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市场门类的案由,通过执法文书智能输出,办案流程网上审批等手段,统一文书填写规范。依托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各个执法环节和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执法监督部门可随时上网查阅案件资料,使执法办案更加透明化、高效化,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保证了案件查处的公开、公正。有效地提升执法效率,增加执法监督力度。对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进行细化和分解,全面规范了自由裁量权范围和标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梳理,开展廉政风险评估,事项风险登记管理,列出了权力清单,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部向社会公开。 承办单位:(公章) 主管区领导签字: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协办单位: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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