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解民小区11-1号的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承办房屋安全(技术)鉴定。
办事条件:
办事人需提供委托书或合同书,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技术资料,鉴定人员需要查的其他的资料,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委托、初始鉴定、确定鉴定目的(范围、内容)、确定鉴定检测方案、、详细调查、检测(验算、原因分析)、出具鉴定报告
承诺时限:
一般鉴定件7个工作日,特殊鉴定项目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吉建房字[1993]12号,关于统一全省房地产产行业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经吉林省物价局批准,收费许可证号159100672号。
收费标准:
按鉴定房屋重置价值0.9%收取